三场官司,网络游戏的“代练”都输了

为了在网络游戏中获得更高段位、稀缺装备等,一些玩家不惜花钱找人代练。虽然代练一直被游戏公司所禁止,但仍然没有阻碍它发展成为新兴产业。

不过,北京、上海、江苏三地法院日前作出的三份判决,给生意红火的代练行业泼了盆“冷水”。因代打的账号遭游戏公司冻结,一位代练人被判全额退回近2万元佣金;两个专门从事游戏代练业务的平台还被判不正当竞争,赔偿游戏公司数十万元。虽然目前尚无法律法规对代练行为予以禁止,但前后三份裁判文书都对商业化代练作出了“破坏游戏公平性”的否定评价。


(资料图片)

31个账号遭冻结

代练人被判全额退佣金

玩网络游戏的人对代练一定不会陌生。玩家对游戏角色级别、稀缺虚拟装备的需求催生了代练这个新兴产业。在电商平台上,不仅有代练专区和经过认证的代练师,提供代练服务的商家更是不计其数,生意好的月销几千甚至上万单。

同时,由于游戏代练游走于灰色地带,在代练过程中引发的花钱不履约、账号被封甚至被恶意毁号、追索佣金等纠纷也屡见不鲜。

30多岁的胡先生是个网游爱好者,几年前,他发现代练是个生财之道后就开了家网店,找到自己十几年前玩网游认识的龚先生合作,为玩家提供代练服务。有玩家在网店下单后,胡先生就把订单转给龚先生,为玩家的账号代打。在半年时间里,胡先生转给龚先生31个代打订单,总计支付给龚先生19350元佣金。

由于代练意味着用户无需亲自操作游戏,只需花钱便可获得一定的排位、荣誉或装备等,游戏运营方通常将代练认定为影响游戏公平性的非正当游戏行为予以禁止,一旦发现有账号存在代练等异常行为,就会封号。

龚先生代打的这31个账户就都被游戏运营方冻结了。游戏公司给出的原因是“通过非正当方式进行PVP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滥用游戏架构获取评级战场等级、竞技场等级、征服点数,违反战网使用条款涉及账号共享、代打、代练行为等”。

胡先生按照网店和玩家的约定,在扣除一点辛苦费后,退还了大部分代打费用,接着便向龚先生追讨31个被冻结账号的代打佣金。龚先生当然不同意,俩人因此撕破了脸。胡先生一纸诉状告到北京西城法院。

在法庭上,龚先生表示,游戏代练本来就有封号几率,双方没有签订合同约定封号退佣金,他也从没有承诺过封号退款,因此不同意胡先生的诉讼请求。

西城法院审理后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虚拟世界也应受公序良俗的规制。网络游戏体现用户游戏实力与经验的荣誉称号或奖励理应由用户本人亲力完成,任何通过金钱交易或外挂工具试图“走捷径”的行为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与鼓励。对于游戏群体而言,无论用户与运营方都对所谓“代打”的行为予以否定性评价,并认为这种行为影响游戏的公正性。因此,法院认为基于公序良俗的底线要求,认定双方的委托合同无效,判令龚先生将基于无效合同获得的佣金19350元返还给胡先生。

一审判决后,龚先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承办此案的西城法院民三庭宋健法官告诉记者,此案也显现出代练行为的法律风险。玩家、代练商和代练人员都应当知道代练为游戏所禁止,对于一个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合同,几方都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一旦代打账号被封,代练经营者可能受到经济损失,代练人白搭了精力和时间、玩家前期在游戏中的投入也打了水漂……没有赢家。

被游戏公司起诉不正当竞争

俩代练平台连输官司

如果说前文中的案例还属于代练行业“内部矛盾”的话,上海浦东法院和江苏省高院近日先后审结的两起游戏公司起诉代练平台的纠纷中,游戏公司则将矛头直指代练行业。

被起诉的两家代练平台都颇有些知名度,其中一个平台曾拥有代练人员5000余人,注册用户三四十万人,月流水高达三四百万元。比起那些“小打小闹”的代练网店和个体代练,代练平台的出现更加剧了代练行业的规模化、产业化。

游戏公司在诉讼中提出,代练平台明知代练行为是游戏所禁止的,仍无视行业惯例,组织商业化、规模化的代练经营行为。游戏要通过公平竞争环境来吸引积累用户,确保不同级别的用户公平公正地参与。而代练经营行为导致游戏公平匹配机制失灵,严重影响了用户对游戏的评价和企业商誉。

更令人揪心的问题在于,游戏公司通过用户实名校验,确保未满18周岁的用户受到防沉迷系统的限制,只能在特定时间进行游戏,充值金额也有限度。但是在代练平台上,未成年人可以通过代练的方式,使用以成年人身份信息注册的游戏账号,从而不受游戏时段和时长限制,绕开“防沉迷”机制打游戏赚钱。

基于这两个原因,游戏公司认为代练平台的对游戏公司、游戏用户以及社会公共利益都造成了损害,构成不正当竞争。

两起案件,代练平台都败下阵来。江苏省高院的判决中指出,代练平台商业化、规模化提供代练行为实质是为用户游戏作弊提供帮助,必然导致网络游戏公平竞争机制落空,明显有违公平、诚信等公平竞争价值观。

另外,代练平台的行为导致用户游戏体验不真实,可能使正常实名用户对游戏的公平竞技性产生质疑,继而离开游戏或也被迫请人代练,因此将直接干扰游戏业务的正常运行,对游戏公司的商业信誉也将产生负面影响;代练平台的行为利用了游戏的知名度及其用户粘性,以及未成年人等玩游戏受限等性质,不正当攫取市场竞争优势,获取非法利益,扰乱了游戏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也使得未成年防沉迷保护机制落空,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由于账号转借等而可能产生诸多道德或法律风险。因此,代练平台的行为对游戏公司权益及公共利益都造成损害。

上海浦东法院和江苏高院都认定代练平台构成不正当竞争。两家代练平台被判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分别赔偿游戏公司98.5万元和60万元。

破坏游戏公平性

代练行为该如何规制?

对于游戏代练行为,目前并无法律或行政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其作出规定或予以禁止。但上述三起官司中,司法裁判都提到了商业化代练破坏游戏公平机制、损害用户体验及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这不禁让人思考,代练行业究竟该何去何从?

西城法院民三庭宋健法官告诉记者,对代练行为合法性的问题,还要站在广大游戏玩家的视角来审视。在案涉游戏中,玩家要通过自己的努力或技术与其他玩家比武,积累获胜的成就后换取非常酷炫的道具,玩家可以借此获得满足感与成就感。但有些走捷径的玩家不愿花费时间或经历这个过程,就花钱找人代打。而代练为了保证效率,往往会使用外挂或作弊工具来提高自己的胜率。此时,对于不找代练的普通玩家来说,游戏体验就会被这些不公平竞争的人毁掉。通过花钱来获取不光荣的成就,这是游戏共同体所不能忍受的、触犯底线的行为。另外,无论是代练平台或网店,都可能疏于对代练人年龄的限制,成为未成年人防沉迷“长城”中的漏洞。“从游戏玩家这个共同体的立场出发,为了维护游戏世界的底线秩序,作为法律也有必要对代练行为的合法性作出否定性评价。”

同时,他也表示,游戏代练的需求也不尽相同,有的是为打比赛走捷径,有的更像单机游戏,单纯为了挂机凑时长。因此,应该以是否与其他游戏用户存在竞争,代练是否造成游戏不公平性来加以区别对待。

对于网上公开叫卖的代练生意,宋健法官认为,代练行为实际上以多数玩家体验的下降为代价,使个别玩家通过不正当竞争来获得一种虚伪的满足感。这样来看,游戏公司禁止代练有充足的正当性基础。 “因此,无论从用户协议本身衍生的诚信原则,还是从游戏玩家共同体本身的公序良俗价值出发,为创造更加公平,更符合最大多数游戏玩家利益的游戏世界,代练行为也应当受到规制。”

至于该如何规制,宋健法官表示,代练群体相对较小,让行政机关对其专门出台行政法规并不现实,还是应当通过电商平台限制交易等市场行为从源头来约束。“另外,法院对于相关案件的判决也是一种引导和警示,向社会传递公平竞争、诚信竞争的价值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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