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修订发布指数基金开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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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施行新修订的指数基金开发指引。

本次修订在现有规则基础上,适当缩短非宽基股票指数基金开发对指数发布时间的要求,将开发非宽基股票指数基金产品对指数发布时间满6个月的要求缩短至3个月,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指数基金开发效率,更好满足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增强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能力。

近年来,我国指数基金规模快速增长,产品日益丰富。上交所和深交所数据显示,截至8月9日,沪市ETF(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总规模达1.49万亿元,科创50系列ETF合计规模于今年5月末突破千亿元;截至7月末,深市ETF共315只,较2020年底增长184%,资产规模4830亿元,较2020年底增长143%,其中股票型ETF资产规模3740亿元,主要投向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

上交所表示,目前已有2只符合新规的指数基金产品上报中国证监会。深交所表示,下一步将落实落细深化投资端改革相关工作,进一步丰富产品类型,更好满足中长期资金配置需求,打造与投资者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相适应、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匹配的产品体系。(记者 姚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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